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形成面向全县考调优秀人才的鲜明用人选人导向。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考调一批工作人员。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调工作是在中共德江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中共德江县委组织部牵头,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本简章具体组织实施。考调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二、原则和程序
考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试岗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制定计划、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试岗、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三、考调计划及岗位信息
本次计划公开考调105人,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6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9人(含教育部门66人、卫健部门4人)。
考调岗位有关条件和计划数详见《德江县2025年县直(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四、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本次公开考调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考调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品格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报考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须满足有关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且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并在编在岗的人员。
4.报考事业单位岗位须在德江县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报考卫生类岗位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报考教育类岗位并取得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高级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部分岗位年龄条件按岗位具体设置为准。
6.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7.报考教师岗位(岗位代码:A33至A45)应满足以下业绩条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道德与法治、历史7门学科报考教师所任教班级学科成绩在近两学期期末质量监测中,任一个班级的必须在全县同类校排名前50%,同时任两个以上班级(或学科)的,至少有一科(班)成绩排名在同类校前50%或本学年度春季学期期末成绩在上学年度春季学期期末成绩的基础上提升10个位次以上,且其他科(班)成绩排名不得处于全县同类校后3名;其他学科进行统考的参照上述标准执行,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选派驻村、离岗领创的教师除外。
8.报德江县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研员岗位(岗位代码:A27至A32)应满足以下业绩条件:所任教班级学科成绩在近两学期期末质量监测中,任一个班级的必须在全县同类校排名前30%,同时任两个以上班级(或学科)的,至少有一科(班)成绩排名在同类校前30%,且其他科(班)成绩排名不得处于全县同类校后10名。其他学科进行统考的参照上述标准执行,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选派驻村、抽调人员、离岗领创的教师除外。
9.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政府订单生等定向具体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选调生到村任职期未满的、以及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属于县委管理干部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岗位;不得报考可能形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
以上公开考调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9月30日。
五、发布考调信息
本次考调工作的相关信息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网址:www.dejiang.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方式。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6月30日8:30—7月4日17:00(其间:工作时受理现场资格审查资料)。
(三)报名网址: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djrsmb
(四)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地址:德江县井冈山路)。
(五)报名程序:
通过报名网址登录“德江县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录入报名信息及照片→提交审查→打印报名表→现场资格审查。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德江县2025年县直(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简称“报名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考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资格证、党员证明、经历证明、业绩证明等);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报名表相应栏目中由单位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后盖公章)。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次考调公告和“岗位表”的有关要求和条件,已取得中(高)级职称人员,应事先咨询用人单位是否有岗可聘,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报考,否则后果自负。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在选择具体报考岗位时,系统会提示该岗位一小时前的报名人数情况供其参考。
3.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抽派人员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人员要严格对照考调对象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在报名信息表上签“合格”并署名。
4.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时间结束,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的,该岗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告,报考了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报名结束后,公布报名合格总人数和各岗位报名人数。
七、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
(一)笔试科目
1.综合类:考试类别代码为1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2.卫生类:中医针灸岗位考试类别代码为51,考试科目为《中医针灸知识》;西医临床岗位考试类别代码为52,考试科目为《西医临床知识》。
3.教育类:各岗位考试类别代码及考试科目见下表: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和准考证打印时间等事宜另行公告。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参考。
(三)笔试设置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成绩不合格、未参加笔试和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面试
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实际考调岗位人数与考生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已开考岗位实际考调岗位人数与实考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方式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求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现场评分并通报考生面试成绩。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九、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
笔试折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50%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考察
(一)确定考察对象。综合类和卫生类岗位从参加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实际考调岗位人数1:1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同一岗位合格考生考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则以折算前笔试成绩高、主考官面试成绩高者依次优先确定考察对象。
教育类岗位从参加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实际考调岗位人数1:1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且控制参考的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同一学校同一学科只录用1人,学前教育阶段以乡镇学区为单位录用不超过2人,不含已交流人员。若同一岗位末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折算前笔试成绩高、主考官面试成绩高者依次优先确定考察对象。
(二)确定考调单位。考生报考岗位即为考调单位,但对报考同一选岗岗位的人员(岗位代码:A01至A05、A33至A35、A39至A45等),须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后确定考调单位(对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折算前笔试成绩高、主考官面试成绩高者依次优先选岗)。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实施考察。由考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报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对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考察不合格。考察组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登记表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试岗
考察合格人员要先在考调单位实行3个月试岗。试岗期间,试岗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人事关系、待遇不变。
在试岗期间或试岗期满,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考调资格。试岗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对象在考察、试岗环节因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岗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以上程序依次进行最多2人次递补。
报考者在试岗环节自愿放弃考调资格的,须在试岗结束前向考调单位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十二、公示
经考察、试岗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选,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的,取消考调资格;对有问题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考调,待查实后决定。
十三、办理调动
拟调动人选公示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考调人员应在考调单位岗位结构范围内聘用。
十四、其他
(一)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调涉及的相关人员,均须执行回避有关规定。对在考调工作中出现违纪违法和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本次考调岗位专业名称参照贵州省人社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设置。专业要求为“***门类”的为学科门类,“***类”的岗位为专业类(一级学科)下设专业,未备注的均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岗位专业名称默认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同步。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始终,在考调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本次考调对象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资格,已经办理调动手续的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本次考调有关政策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6-8531001中共德江县委组织部
0856-8523073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6-8534013德江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6-8532126中共德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
附件: 德江县2025年县直(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pdf
中共德江县委组织部
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江县教育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