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万山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因我局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年限到期,现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补充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
(一)符合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发相关条件;
(二)专科学历以上,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有一定工作经验,能稳定就业。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万山户籍,有就业愿望和基础电脑操作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二)持《残疾人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四)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五)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
(七)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它就业困难对象。
报名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三)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的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正被立案调查的;(二)提供虚假信息的;(三)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5日—名额招满为止,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
万山区社保局办公室报名(铜仁高速南站旁政务中心三楼B26办公室)。
3.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满足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
(二)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月工资2930元(含社会保险缴费个人应缴部份),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五、聘用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合同签订每年一签,一式3份,公益性岗位安置期限最长为3年。三年内双方可自行协商解除聘用协议。
(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有权予以解除聘用关系。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社保局联系电话:0856-3523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