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政厅关于2021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1月17日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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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1-14 09:43:16 6706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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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贵州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有关规定,为做好贵州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贵州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含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0号)。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材料

根据公开招聘工作安排,由贵州省民政厅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 份;

(2)个人简历;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6)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及照片电子版;

(7)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复印件(可参考附件2)(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8)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要求提供;

(9)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0)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四、资格复审工作要求

(一)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对不提交书面声明的,由报考单位作好相关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并按相关规定作为考生诚信档案内容。

(四)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等将在贵州省民政厅网站(http://mzt.guizhou.gov.cn)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五)通过资格复审的确认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省民政厅网站(http://mzt.guizhou.gov.cn)公布。

(六)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并书面签署贵州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3)。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关于贵州省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详见附件4)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均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本人“防疫健康码·贵州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并按照附件4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医院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

(二)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有如下情形者,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建议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复审,被委托人员必须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1.资格复审前28天内有境外、港台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人员;2.资格复审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阳性病例报告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以及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旗)人员;3.资格复审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阳性病例报告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未排除感染风险的人员;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接触者;5.有聚集性发病(资格复审前14天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等场所,出现2例以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的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的人员;6.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7.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8.资格复审前14天内,出现发热、乏力、咳嗽、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未排除传染病的人员;9.行程码、贵州健康码非绿码人员;10.核酸检测非阴性的人员。

(三)为确保顺利参加资格复审,建议考生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防疫健康码·贵州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核验。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按要求处置。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0851-12345政府服务热线。若疫情防控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发布通知。

咨询电话:0851-86851670贵州省民政厅人事处。

附件:

1.贵州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含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

 3.贵州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4.关于贵州省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pdf


贵州省民政厅

2022年1月13日



【来源】省直政府网 【编辑】小新 【地区】省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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