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桐梓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简章(9月18-20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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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2 10:15:40 1774 附件下载
报名已结束

招考单位: 桐梓县

劳动关系: 编外合同

招录人数: 55

考试类型: 招警

笔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

报名时间: 2023-09-18 08:30:00~2023-09-20 19:30:00

报名入口: 桐梓县公安局燎原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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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经桐梓县人民政府批准,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5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有序推进,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文件规定,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及岗位详见《桐梓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为人诚实、品行端正,热爱警务辅助工作;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矫正视力在4.8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9月20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9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5.学历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7.除上述基本条件外,需同时满足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4.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不能正确认识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在公安机关异常离职的;

12.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13.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9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9: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3.报名地点:桐梓县公安局燎原派出所。

4.缴费: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缴纳100元考务费,每人12元体能测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5.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6.调减或取消:通过现场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需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招聘职位计划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在“桐梓县人民政府网”及“桐梓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职位招聘计划调减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调整报考其他职位;职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由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书面向桐梓县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改报,若符合改报职位报考条件的,由工作人员予以调整报考。职位招聘计划取消且本人无意愿改报其他职位的,退还报名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17:30前。

7.咨询电话:0851-26652635,咨询地点及时间:桐梓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资格审查、加分审查

1.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由桐梓县公安局牵头,桐梓县教体局、桐梓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选派专人负责,全程接受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如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资料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已聘用的一律作辞退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2.加分审查

具备下列加分条件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可以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同一事项多次获得表彰奖励的不能重复加分,以最高级别奖励计入加分;加分计入总成绩。

①公安英模、英烈及因公牺牲民警辅警子女加2分;

②退役军人加1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的在退役军人加分的基础上另加2分;获得二等功及以上表彰的在退役军人加分的基础上另加3分;

③公安类院校毕业生加1分,荣立个人三等功的在公安类院校加分的基础上另加2分;

④获得县级以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加1分;

⑤参加市级以上正规体育运动竞赛获得前十名的(含十名)加1分;

⑥持有A类机动车驾驶执照证的,加0.5分;

⑦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凭所在单位出具有效证明的,加0.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经审核并在“桐梓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加分佐证材料由考生现场提供原件并上交复印件,否则一律视为无加分项不予加分;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体能测试

1.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并报名成功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9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领取《准考证》地点:桐梓县公安局燎原派出所。

2.参加测试

体能测试采取达标制进行,考生达标即通过,测试标准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1)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双证缺一不可。因考生个人原因,在体能测试现场不能按照要求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而导致无法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体能测试对象:报名成功的人员;

(4)体能测试内容:

①男子组:1000米跑

②女子组:800米跑

体能测试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测试成绩于测试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体能测试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当场测试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未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笔试

体能测试通过达标的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双证缺一不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测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未参加笔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形式:闭卷测试,满分为150分;

4.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

5.笔试计分方式: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五)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未达到招考计划2:1比例的,该岗位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40%计入总成绩;

4.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加分,成绩均实行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在“桐梓县人民政府网”和“桐梓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成绩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七)选岗及体检

1.报考合并招聘岗位(01、02、03岗位)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岗位,如不愿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

2.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考计划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未缴纳体检费用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结果以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出具体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研究决定。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2次(分别在县级、市级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八)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生活作风,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不适宜从事合同制警务辅助相关工作的情形等。

(九)公示

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桐梓县人民政府网”及“桐梓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反映,且经查实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反映问题复杂,难以在短期内查实的,暂缓聘用,待作出调查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通过公示的报考人员,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由桐梓县公安局按照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调整和训练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招聘环节出现人员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递补一次。递补过程中,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十一)相关待遇及管理

1.相关待遇

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按照《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方案》(遵市人社通〔2023〕42号)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按变化后的政策为准。

2.管理

用人单位对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有关文件规定实施管理。

五、其他事宜

(一)本《招聘简章》由桐梓县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特殊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桐梓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桐梓县人民政府网”及“桐梓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参加各环节测试。因未及时阅读网上发布信息或者因个人通讯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公开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报考人员报名测试时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内容,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

(五)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桐梓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851-2662220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桐梓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0851-26656032(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1:桐梓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桐梓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桐梓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桐梓县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


【来源】桐梓县政府网 【编辑】小新 【地区】桐梓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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