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剑河县人民医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师实施方案(招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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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21 15:04:46 1601 附件下载
报名已结束

招考单位: 剑河县人民医院

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

劳动关系: 编外合同

招录人数: 若干

考试类型: 医卫

报名时间: 2022-09-21 09:00:00~2022-10-05 17:00:00

报名入口: 剑河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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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剑河县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为医院长足发展储备人才。结合医院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2022年下半年招聘临床医师,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由县人民医院统筹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岗位

要求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招聘人数不限。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公开招聘”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硕士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具体核算时间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等违法记录的;

7.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1.报名时间:(注:节假日及周末不报名,招满即止。)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5:30)

2.报名地点:剑河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855—5229685。

3.报名资料包括:

个人简历一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及成绩单、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如有专业业绩材料可一并提供。

(二)现场资格复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对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将采取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现场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

面试结束后,县人民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招录中有关体检的规定和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县人民医院自行组织安排,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需按《就业协议书》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剑河县人民医院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审批及管理 

(一)公示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实查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档案管理

经过公示程序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需如实提交本人人事档案材料。

(三)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按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四)待遇

备案制管理人员待遇按照《剑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相关事宜的批复》(剑府函〔2017〕1063号)文件要求具体实施,或参照在编人员同工同酬执行,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安家费,具体见附件1。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

咨询电话:0855-5229685(人事科办公室);

13368657166(费良燕 人事科主任);

监督电话:18608559089(王  彬 纪检书记)

    

    附件:1.剑河县人民医院2022年下半年招聘临床医师激励措施

      2.剑河县人民医院2022年下半年招聘临床医师报名表


                              剑河县人民医院 

                              2022年9月20日   

附件1 

剑河县人民医院2022年下半年招聘临床医师激励措施

招聘岗位

专业要求

条件

安家费(万元)

临床医师

临床医学

全日制本科学历

5

全日制硕士学历

20

取得执业证
(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

10

取得规培证
(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

15

中级职称

20

副高职称

25

正高职称

30


 


附件2

剑河县人民医院2022年下半年招聘临床医师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身高


婚姻状况


现工作单位


学历及学位


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身份证号码


家庭详细住址


报考岗位及代码


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情况


本人联系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父母或亲友电话)


读书经历

从初中写起:

获奖情况


实习情况


以上信息均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

考生(签名):                            代报人(签名):

报名资格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来源】剑河县政府网 【编辑】小新 【地区】剑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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