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单位工作需要,经国家统计局黎平调查队(以下简称黎平调查队)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调查统计业务工作人员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1.招聘职务:劳动力调查员1名,住户调查员1名;
2.用工形式: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和服务群众的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
3.具体要求:
(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
(2)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能力;
(3)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运用Word、Excel、PPT等电子办公软件;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有大局意识和保密意识,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5)限黎平县户籍考生,中共党员优先;
(6)符合黎平县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其他要求。
4.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1)仍需要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聘用)关系的;
(2)不符合应聘基本资格和条件要求的;
(3)有违纪违法记录或曾被用工单位开除过的;
(4)《国家统计局黎平调查队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和国家其它政策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时间
(一)工作内容
劳动力调查员:完成业务一股业务分工的相关调查统计工作;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户调查员:完成业务一股业务分工的相关调查统计工作;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时间
1.按照国家规定的正常时间上下班,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节假日;
2.因工作任务确需在周末及节假日加班的,按实际情况先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并按计划享受调休。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6日—2021年3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2021年3月9日16:00前到黎平调查队办公室(黎平老供电局大楼三楼)现场填写《黎平县2021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一式二份。联系电话:6228123。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正反面、户口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2.毕业证(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
5.近期1寸标准像5张。
三、招录方法
(一)笔试。由黎平调查队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21年3月中旬开展笔试,具体时间以黎平调查队通知为准,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外通知。考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由黎平调查队统一命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采取直接面试后直接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由黎平调查队根据笔试成绩通知面试人选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计算机运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合计,满分100分,由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人数确定入围人员。
(四)考察及政审。对拟录用的人员,还将进行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正式予以录用。(体检由最后确定入围人员到黎平县人民医院参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体检科目进行体检,将体检报告提交黎平调查队,体检费用自理。)
四、录用及相关待遇
(一)录用。拟录用人员由黎平调查队队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录用后工资待遇根据《国家统计局黎平调查队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以实际劳动合同为准。
国家统计局黎平调查队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