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卫健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2022年玉屏侗族自治县卫健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医务人员3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了玉屏侗族自治县卫健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岗位,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临床医护人员24名、检验人员6名,详情见《玉屏侗族自治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医务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工作内容
招聘对象录用后充实到县内医疗卫生机构,经培训合格后,从事核酸采集、核酸检测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五、聘用时间
拟聘用时间为一年,如中途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则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在聘用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由用人单位自行续聘。
六、招聘条件
(一)临床医生报考对象及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9月2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9月29日及以后出生);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遵纪守法,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二)护理人员报考对象及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9月2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29日及以后出生);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单;
4.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
5.遵纪守法守法,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三)检验人员报考对象及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9月2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29日及以后出生);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遵纪守法,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不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2022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7.在读的在校生和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9.经“县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七、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均在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八、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要求:由本人持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其它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2日至13日(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
4.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1)报名所需提供资料:《玉屏侗族自治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由报考人员自行在网上下载填写)1份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张。 (2)资格审查:由报名工作人员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是否具备报名资格条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报名,并在报名信息表上资格审核情况一栏签署审查意见和签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2年10月14日上午8:30开始
地 点: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门诊七楼
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从面试实考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实际招聘职位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另作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体检表由县卫生健康局保存。体检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不予认可。
体检时间及地点:2022年10月17日上午8:00,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体检科(门诊四楼)。逾期未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存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应聘资格者,按综合成绩合格者(≥60分)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四)公示
经面试、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在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天。
(五)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玉屏侗族自治县卫健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通知报到: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医院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报到后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时间为一年(如中途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则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在聘用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由用人单位自行续聘),其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九、待遇
工资3200~3600元/月/人(含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工伤险、失业险的个人部分),其中试用期工资为1970元(含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工伤险、失业险的个人部分)。
十、疫情防控要求
前来参加面试的人员需严格按照《贵州省2022年公务员录用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网址:http://pta.guizhou.gov.cn/ksdt/791283.html),入场检测时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方可参加面试:
1.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
2.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3.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4.面试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不得参加面试。
5.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提供纸质版证明的,需在卫生健康部门认可的核酸检测结果查询平台能查询到同步的检测记录)。
(1)风险地区来返玉人员,须按照我省、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规定,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及核酸检测后,方可参加面试。
(2)所有面试人员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面试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我县的防疫工作要求,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面试人员自负,同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县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的面试等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有关事宜
(一)咨询电话:0856—4166812(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856—3220996(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组)
(二)本《简章》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卫健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卫健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1.玉屏侗族自治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医务人员需求计划表.xls
玉屏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9日